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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王学海 |
这是我们近两年谈论得比较多的话题,受到了包括东湖开发区在内的相关部门的极大关注,也是大家都很关心的工作。
一,研发中心的设立,首先要明确其两个定位或目的:一是整合和提升现有生产企业的研发资源和品种储备能力。这是在目前阶段我们要进行的工作,也是研发工作的基础环节,是整个工作的着力点以及出发点。二是培育我们在医药行业中的长期竞争能力。这两个目标可以兼顾,在某种情况下也可以互相促进。
(1)前一个目的要立足于我们各个企业自身的发展,做到虚实结合、软硬结合。
“实”是指各经营公司自身的研发队伍,要立足于自身研发能力的提升。比如,麻醉药是宜昌人福药业的强项,那么研发的主体要放在这个企业;计划生育药主要由葛店人福药业来操作,那么这个领域的研发主体则由该企业运作;而民族药的主体则放在新疆维药,以发挥他们现有的基础资源作用,诸如此类,只有将不同的侧重点放在适合的地方,让各自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与展现,才能更快地促进专业领域内研发能力的上升,使之地位更加强大与不可替代。另外,某些项目的选择、最后的执行以及费用,应归集在各经营公司层面,这样有利于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,企业在此方面也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,可以为我们利用。
“虚”是指整体上把资源整合到人福科技旗下,以统一的姿态对外,在国内形成一定的规模和地位。公司拟把研发中心基地设立在武汉,将更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;除了设立研发机构,我们将考虑建立统一的办公场所、公共实验室,以及共同的信息收集平台,这样更有利于研发人员之间的工作交流;还有很多其他需要逐步开展的共同工作,比如项目的筛选与评价、外部信息的搜集、报批等工作,都可以统一起来运作,有助于发挥高效率的工作机制。
归根结底,合在一起有助于各经营公司研发能力的提高,尤其对暂时还没有研发能力的公司而言,意义更甚。
(2)最重要的一点,它还有利于提升集团层面的研发能力,这也是我们后一个目的,即有利于培育我们在医药行业中的长期竞争能力。
人福若要达到100亿元的产业规模,在追求这个目标的过程中,需要不断寻找新的项目,也包括与国外合作新项目,甚至是早期的一些项目。这此过程中,有的新项目或许不符合经营公司目前的产业方向,或者说经营公司不愿意承担其中一定的风险,便可由集团整体来运作,若我们在集团层面上认可了这个项目,再加上可以利用上市公司这一明显的优势,则可达到项目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。
如此一来,我们可以对很多项目进行融资,尔后再推介到有意向运作的各经营公司继续运作,也可以由集团本身出面成立自己的销售队伍进行运作,并借助各经营公司厂房进行生产。这个工作是研发中心要做的工作之一,做好了它,有利于提升集团层面的研发能力,不论是对研发中心、人福集团,还是对培育我们在医药行业中的长期竞争能力,意义都十分重大。
二,下一步,我们就要尽快成立机构,收集各经营公司的研发资源项目和资料,建立一个类似于数据库的信息收集中心,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,尝试其它方面工作的共享。在今年底或明年初,我们的研发中心就可以开始筹建,如果进展顺利,明年底即可以投入使用。
还需要说明一下,设立研发平台并不需要建很多的实验室,因为目前就武汉市而言,有着非常丰富的研发设备资源。最近,东湖开发区就在进行国家级生物产业基地的建设,再加上武汉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包括同济等高校在内,都有很多的公共实验室,他们的利用率并不高,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对外合作、协作和委托他人的方式利用这些现有的设备。我们要建立的是武汉所缺少的实验室,不仅自身可以使用,而且可以对外使用,关键是要把资源充分利用起来——这是我们建立研发平台要通盘考虑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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